龍巖中心城區路外公共停車場停車資源盤活與設施智慧化提升改造項目貸款比選方案
為加強銀企合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方案最優的原則,對龍巖中心城區路外公共停車場停車資源盤活與設施智慧化提升改造項目貸款(以下簡稱“龍巖中心城區路外公共停車場停車經營權項目”)已取得授信批復的各家銀行項目貸款方案進行比選,現將龍巖中心城區路外公共停車場停車經營權項目貸款融資比選事項公告如下:
一、龍巖中心城區路外公共停車場停車經營權項目貸款方案須具備條件為:批準授信金額不低于1.76億元(含本數),借款期限為大于20年(含20年),授信批復不遲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12點,其中1.76億元于2025年10月22日(含22日)前一次性提用,若不具備上述條件,視為不符合入圍比選資格。
二、評分項目、項目權重及評分標準



三、提交方案對象及遞交時間:提交貸款方案對象為對龍巖中心城區路外公共停車場項目已取得授信批復的各家銀行;貸款方案(含授信批復書、承諾書)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6點前以密封并每頁必須加蓋法人公章形式(一式叁份)遞交龍巖城發智慧停車管理有限公司(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大道中276號龍工大廈20層2013室),未按要求和規定時間報送的視為自動放棄。融資授信批復所需資料由我司統一提供,提供時間從公示日起。聯系人:湯女士 電話:18039893056。
四、評選規則
⒈比選小組成員5人,由城發集團公司財務中心1人、城發服務集團公司財務部2人組成,城發服務集團公司停車部2人,城發服務集團公司黨總支紀檢委員負責監督,采用綜合評分法,取評審工作小組人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最高者為中選機構,在得分相同的情況下,則以龍巖城市發展集團公司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管理和考評暫行辦法(試行)》最新一期排名靠前的銀行為中選機構。
2.若截止比選日僅一家銀行參與比選且參與比選方案符合我司融資要求:(1)貸款授信總額1.76億元以上(含1.76億元);(2)貸款年利率按5年期以上LPR利率3.50%下浮大于等于40個BP即貸款年利率小于等于3.10%;(3)貸款期限20年以上(含 20年);(4)還款寬限期大于等于1年;(5)寬限期滿后,每半年還本金一次,前5年還本金額小于等于提款金額的比例10%,且第一年還本金額不得高于該5年期還款本金的平均數,第六年至第十九年每半年還本金一次,還本金額以第五年還款比例為基數,每年遞增0.5%,最后一年結清貸款;(6)貸款利息每季結算一次;(7)不收取轉賬手續費及短信通知費,則該家銀行作為比選中標人。
3.在實際辦理執行過程中,若中選方不兌現相關承諾,將作為與城發集團公司今后合作金融業務的扣分項,并記錄在與城發集團銀企合作不誠信記錄檔案中,比選人有權按評分排序依次遞補承辦該項目貸款。
4.比選方案未盡事宜,由評標小組集體討論確定。
附件:承諾函
龍巖城發智慧停車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
